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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
耐材之窗耐火原料指数
综合指数
  • 综合指数:187.33
  • 上月:187.51
  • 环比: -0.1%
  • 去年同期:198.46
  • 同比: -5.61%
产品指数
  • 铝矾土:159.00 上月:159.00 环比: 0.00% 去年同期:155.71 同比: +2.00%
  • 碳化硅:106.00 上月:106.00 环比: 0.00% 去年同期:148.33 同比: -29.00%
  • 鳞片石墨:117.00 上月:120.00 环比: -3.00% 去年同期:163.33 同比: -29.00%
  • 烧结镁砂:204.00 上月:204.00 环比: 0.00% 去年同期:229.17 同比: -11.00%
  • 普通电熔镁砂:129.00 上月:129.00 环比: 0.00% 去年同期:137.50 同比: -6.00%
  • 棕刚玉:127.00 上月:127.00 环比: 0.00% 去年同期:130.77 同比: -3.00%
  • 白刚玉:95.00 上月:95.00 环比: 0.00% 去年同期:94.00 同比: +1.00%
  • 棕刚玉:127.00 上月:127.00 环比: 0.00% 去年同期:130.77 同比: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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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自治区组织开展2018-2019年秋冬季部分重点工业行业错峰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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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2-03

近日,宁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联合下发通知,指导各市开展2018-2019年秋冬季部分重点工业行业错峰生产。错峰生产时间从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3月10日,重点行业为钢铁、铁合金、炭素、建材、铸造、化工等高排放行业。各地要以错峰生产减少的污染物排放量不得少于取暖新增排放量为原则,依法合理确定具体行业错峰生产时间、强度。通知要求对淘汰类产能及安全、环保、能耗不符合有关要求且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产能错峰期间一律实施停产;列入全区“散乱污”企业清单的搬迁整合类和限期整改类企业,原则上全部参与错峰生产;未按期完成自治区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原则上实施停产;获得全区工业行业对标工作标杆和先进奖的企业可不参与错峰生产(水泥企业除外)。

通知要求各地要结合产业结构、污染排放绩效等,针对不同行业、企业排放实际,科学制定错峰生产方案,坚决防止和杜绝“一刀切”等不作为问题;要及时向社会公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加强对企业落实错峰生产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举报制度,强化社会监督;要积极宣传引导,把落实错峰生产与履行社会责任、助力环境改善、满足群众民生福祉结合起来,加强政策宣传,增强自律意识;支持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牵头制定行规行约,开展行业监督,协调督促企业加强自律,推动错峰生产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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