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于2018年10月10日至30日,开展2018-2019年秋冬季第一轮大气环境执法行动,始终保持对大气环境违法行为的严打高压态势,强力推进全市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10月10日正式印发《唐山市环境保护局落实河北省2018-2019秋冬季第一轮大气环境执法行动工作方案》。
此次执法行动重点对工业窑炉污染防治设施设置、运行和达标排放情况,涉VOCS排放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设置、运行和达标排放情况,35吨以上燃煤锅炉达标排放情况,涉气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情况,实施封闭储存、密闭输送、系统收集情况,在线监测设施安装、运行情况,涉气重点排污企业持证排污情况,涉气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执行情况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对钢铁、焦化、水泥、玻璃、电力、石化、炭素、制药、垃圾焚烧、新型建材、铸造、化肥等涉气重点行业企业逐一进行现场执法检查。重点打击未批先建、批建不符、无证排污、逃避监管、超标排放、偷排偷放、监测数据造假等环境违法行为,对涉及排污企业的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依规严厉打击,该停产整治的坚决停产整治,该移交公安机关的必须及时移交。对各级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不力的,依法依纪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进行责任追究。
针对各行业工艺流程特点,采取精细化管理,突出重点,分类施策,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立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高限处罚,对拒不执行整改要求继续排放污染物的,依法实施按日计罚。采取分局自查、市局交叉,机动执法、巡回执法等方式,并加强突击检查、夜间检查力度,对现场检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固定证据,移交所在县(市、区)环保分局,符合立案条件的必须立案,协调好执法、法规部门对所立案件执行快查、快处,保障立案执行效率,确保本次行动取得实效。
同时,加强信息报送和督导通报力度,全面梳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以及取得的工作成效和好的经验做法,督导、稽查各分局立案整改情况,确保处罚程序执行到位。
唐山市是将以背水一战的决心和决战决胜的劲头,抓紧每一天工作,抓实每一个重点行业治理,抓好每一项污染物减排,全力以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全市空气质量持续好转,确保圆满完成秋冬季和全年空气质量改善“两个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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